经济犯罪概念外延和内涵目前均无定论。 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渎职犯罪、网络金融犯罪等概念在犯罪主体和客观方面都存在大量交叉
经济犯罪“非法占有”之“占有”内涵分析。 在民法理论中,所有权包括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四项权能,四项权能中,占有权是最根本的也是最能体现所有权性质的权能。
刑事诉讼法中并无“初查”二字,“初查”只出现在相关司法解释和刑事法律规范中,因此“初查”在身份上并不是法律制度。
初查在法律上的渊源,是刑事诉讼法中“立案审查”的深化,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: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
经济犯罪是以事立案,区别于普通刑案的以人立案。 普通刑案往往先发现犯罪结果或线索,再顺藤摸瓜查找犯罪嫌疑人,立案时嫌疑人尚未归案或身份不明,侦查的核心任务是“找人”,人查明“谁做了”,以人立案的
经济犯罪的立案定性引领证据收集方向和范围。刑事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是客观、全面,按照犯罪实施的原貌去认识犯罪过程,这与经济犯罪的调查取证存在一定的差别,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后,侦查工作会围绕着定性展开,围绕定性确定证据收集的方向...
客观归罪问题的探讨,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是指犯罪系在特定主观意志主导下实施的,非主观意志主导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,或仅能认定为过失犯罪。